01
通知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规范开展江苏省《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各项流程的顺畅进行,特发此通知。请各单位务必遵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10-01-06,《家政服务员》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属地原则,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工作。
▣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在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或累计工作满5年。
2)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2)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级申报条件
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基础上,还需在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上持续耕耘满5年或以上。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是获得经过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已获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后还需在相关岗位上辛勤工作满2年或以上。
▣二级申报条件
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基础上,还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或以上。对于持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其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年限要求为3年或以上;而对于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则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或以上。
02
考场准备
▣理论考场设置
理论考场应遵循40-60人/间的标准进行设置,并配备两名监考老师。考生需单人单座,或左右间隔至少1米以上,以确保考试秩序。考场内需安装摄像监控设备,确保能够提供监控资料给发证单位。
▣技能考场布置
技能考场应依据《设施设备准备通知单》的指导进行精心布置。每个考场都必须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并确保摄像监控资料能完整提供给发证单位以备查阅。此外,各考场需准备详细的考生名单以供核对。
▣防疫措施
确保考生候考室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所要求的各项设施设备准备就绪,并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考生须知
理论考试前,考生需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钢笔等文具,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置于准考证号码下方以备核查。
03
考后相关工作
▣材料整理
考评组长需将理论试卷(含答题卡)、技能评分表、技能成绩汇总表、考场签到表及考场记录表等重要材料密封,并贴上封条、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给考核发证单位。这些纸质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试卷和评分表等,需由考核发证单位妥善保管,其中试卷和评分表的保管期限为两年,考生发证信息则需永久保存。
▣考试安排
家政服务员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采用统考方式,统考时间定于每月20日,申报时间则为每月3日。各市每批次考试的最低报名人数为200人,未合格考生可按正常程序继续参加考试。
04
培训与教材
▣培训组织
考生培训工作必须由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批准的具备培训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各用人单位可自行对本企业员工进行培训,不同级别的培训老师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职称。初、中级工培训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教材使用
统一指定的培训教材为《家政服务员》(第三版),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于2016年3月出版。